”并不只是“以易
、公平交易”那么简单――因为神
来历方面存在的问题,还必须建立在双方互相信任的基础上,以确保不会留
什么后患。
第三百三十三章各取所需(一)在线
对于我的试探之语,皇淡淡的一笑,并没有
回答,“我既然决定了要用‘死神之控’换取你手中的‘光辉之
’,想来阿呆兄弟应该不会反对这笔交易吧?”
我们两个相视一笑,一番对话都坦白的揭示了各自的心思,虽然分属两大敌对的阵营,但我们两个都不是那种“因公废私”之辈,还没有“崇
”到为了“集
”而甘愿放弃个人的利益,自然很容易的就达成了共识,确认了彼此的诚意。
接来经过一番仔细的商讨,谈妥了“神
交换”的细节,交易本
并没有什么疑虑之
――在官方设立的“交易所”
行交易,绝对能够保证公正,
本不可能存在欺诈的嫌疑,主要是协商交换之后两大神
“曝光”的时间。
“就象你不乐意‘死神之控’落到我手里一样,我也不希望‘光辉之’被圣天堂得到,作为光明主神
之一的‘天使法袍’,再加上‘光辉之
’,威力很可能会在我这一副神
手套之上。说实话,在看到你的那一刻,其实我也松了一
气,接到留言之后,我一直担心见到的会是圣天堂或者是至
荣誉和天使在人间,甚或是其他一些陌生的面孔,这样都可能使得‘光辉之
’落
圣天堂的手中。”我也选择了开诚布公的实话实说,从某一方面来讲,我们两个的行为都算是为了个人的私利,背弃了各自阵营的利益,估计他得到了黑暗神
“死神之控”的事
极少或者
本没有其他的玩家知
,否则也无须直接
面与我接洽,“光辉之
”最后又不是归他所有,比起我费尽心机
让利益,以换取大漠飞鹰他们的“缄
权”的
境不可同日而语,唯一的顾虑只有与他直接
行交易的我,应该会担心我在完成交易之后制造
一些不利于他的传闻。为了促成“神
交换”顺利的完成,我也惟有示之以诚,方才能打消皇
对于交易的后果可能存有的疑虑。
“看来皇兄果然不甘一直屈居人
,不知
是要力推哪位玩家
‘参议团’,与圣天堂竞争‘天
第一光明教士’的荣耀?”至
荣誉一方有另一个神
拥有者白衣主教圣天堂,另一大臂助天使在人间的实力也不在皇
之
,可谓是一枝独大,如果想另起炉灶与他们抗衡,除了拉拢其他实力
横的光明玩家结盟,至少也要有神
在手,以助长己方阵营的声势。说起来还真要
谢光明教会推
的这个“参议团”的制度,赋予二十四位玩家参政议政的权利,否则还真未必能促使皇
这么快就
决断,与我
行“神
交换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