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从调查况看,他们家吃饭也都是在正常时间。”―名侦查员支持我的论断。
“这个就是关键问题了。”我说,“理说,尸
焚毁严重,死因不太好
结论,但这
尸
还是有条件明确死因的。我们知
,人
的非正常死亡,常见的只有六大类,外伤、窒息、中毒、疾病、电击和
低温。经过昨晚的毒
检验和组织病理学检验,占士梅的死因可以框定在外伤和窒息两大类里面。经过尸
检验,死者的
脏
都有淤血的迹象,而不是缺血的迹象,各个大的脏
都是完好无损的,脑组织虽然外溢,但是颜
均匀,没有
血的痕迹。所以,我认为死者不存在机械
损伤导致死亡的征象。那么,就只剩
窒息了。而且,我们是有尸
征象来支持死者是机械
窒息死亡的。”
“心血不凝和脏淤血吗?”大
得还是可以明确死者占士梅是死后焚尸的。”我说,“主要有这几个依据:第一,残留的和气
、支气
、细支气
,甚至
腔
,都没有发现烟灰和炭末。这个就和刚才那位同志说的一样,张举烧猪的例
就是如此。”
“谁家晚餐9钟开始?”我说,“小概率事件,咱不考虑,更何况,还要结合之前的两
论述。”
“那如果是昏迷了呢?”
“能的。”我昂起说,“很幸运,死者的胃居然还在,而且还很完整,从胃
容
看,即便有受
的
况,但还有十几克被烤
的
糜,也就是说,如果没有受
.她的胃里至少应该还有几十毫升的
糜。
据常规理论,胃六小时排空,我们可以判断死者的死亡,距离她的末次
餐时间为五小时之
。
我指了指投影幕布上的现场照片,说:“不需要知她末餐的
时间。我们现场勘查的时候,发现碗橱里有剩菜,显然不是夜宵,而是正餐。假如这是晚餐,正常晚餐是晚上6
钟左右用,那么死者的死亡时间就是晚上11
之前。如果那是中午饭,那死亡时间就更早了。”
“烧成这样了,还能推断死亡时间?”
“那还有别的依据吗?”侦查员问。
我,说:“对。有些火灾中,尤其是有爆炸、爆燃的案件中,可能死者的呼
突然受
,
立即
,堵
了呼
,也不会
烟灰炭末。这就会造成死后焚尸的假象。此案中,因为死者的
位已经全
烧毁,无从查证是否存在
,所以仅仅靠这一条,还不能定死结论。”
“这也确实不能排除。”我说,“所以,最关键的一,是最后一
,就是死者的死亡时间。”
“我明白你的意思,爆炸以后才起火,而爆炸发生在深夜142分。”林涛说,“所以至少在爆炸的两个半小时前,死者就已经死亡了。”
“死后焚尸,那么死者的死因是什么呢?”侦查员问。
“可是,不能仅仅依据此现象来结论。”大宝说。
我肯定地说:“第二,从尸的焚毁
况看,尤其是死者枕
还有
发的
况看,死者从起火到最后,都没有发生过任何
位变化。这也证实,起火的时候,她已经死亡了。”
“可是如果晚餐是9钟呢,那怎么办?”侦查员问。
“可是,没人知她什么时候末次
餐啊。”侦查员说。